内蒙古印发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印发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内蒙古印发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税务局,各银保监分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成员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6日
全文如下: